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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城碑记

时间:2021-07-23 07:51 来源:未知 作者:散矢遗民 阅读:
修城碑记
    岁壬午初秋,抵宝治,视事三日,吏以阅城请循往例也。见其雉堞圯毁,土城崩裂,虽有城一如无城,前人之规制几不可考矣。余日,“此四冲邑也,城郭不完,如捍收圉何?”因佥众谋考旧制,计其不可不修者,周城九百三十五丈,应筑八百四十余雉,增高土城二丈五尺,东西南三座砖洞,内外凡六门。如之上三下五转角楼台三座,奎星楼一、钟楼一、更楼五、更房四、马道三、栅门三、炮台八、水道十八。至于计工度料逐一确估,应需砖块六十余万,瓦片四万余叶,石灰六百余石,铁叶三万余斤,人夫工匠共六万余名,木料、栈板、绳索、锨锤、水桶、绊笼、苇子、滑车、颜料、兽头一切等项共费六七百金,统算工程非六千余金不可。查乾隆十九年(1754)原估册仅载三千余金,所以欲行而中止。余再四筹度,事不可缓,而费实不敷,爰为条陈上禀,恩蒙大宪钧批,情词恺切,所禀似属实情,准增至千金,共银四千二百余两。余思,工大费廉,加意樽节,雇觅人夫,每日一再临城亲自督劝。而宝邑人民念予勤苦,莫不踊跃从事,争先恐后,不日告成。事竣,又蒙大人亲临许可。噫!是役也,鸠工庀材,按款给价,因皆出自公帑,然非吾民之急公奉上,其何能观成之速耶。余不忍,没吾民之善,因书其事镌之石而为之记。
    癸未阳月小春日,知县许起凤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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